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2019年) 第五章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在卫生工作方面的责任是: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2019年) (三) 第五章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在卫生工作方面的责任是: (三) 应当按照卫生监督人员的建议,对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不卫生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