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2019年) 第五章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在卫生工作方面的责任是: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2019年) (一) 第五章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在卫生工作方面的责任是: (一) 应当经常抓好卫生工作,接受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