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6年)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6年) 第六十七条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七条 预防接种的有效期如下: 黄热病疫苗自接种后第10日起,10年内有效。如果前次接种不满10年又经复种,自复种的当日起,10年内有效; 其他预防接种的有效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