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07年) 第二章 检疫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0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检疫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