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