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