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务委员受总理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