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80年)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8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照中国税法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手续,照章纳税。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