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等手续。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