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局制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