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和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和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 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