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十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