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第三节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