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