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 第七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 第六十六条 第七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