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五条 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类别号、名称填写;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本条第二款规定适用于办理其他商标事宜。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五条 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类别号、名称填写;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条第二款规定适用于办理其他商标事宜。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