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 第三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