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