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变更、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变更、 第二十七条 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