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