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