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查询、搜查、冻结和扣押
被请求方应当在本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查询、搜查、冻结和扣押作为证据的财物的请求。
被请求方应当向请求方提供有关执行上述请求的结果,包括查询或者搜查的结果,冻结或者扣押的地点和状况以及有关财物随后被监管的情况。
如果请求方同意被请求方就移交所提出的条件,被请求方可以将被扣押的财物移交给请求方。
被请求方应当在本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查询、搜查、冻结和扣押作为证据的财物的请求。
被请求方应当向请求方提供有关执行上述请求的结果,包括查询或者搜查的结果,冻结或者扣押的地点和状况以及有关财物随后被监管的情况。
如果请求方同意被请求方就移交所提出的条件,被请求方可以将被扣押的财物移交给请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