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刚果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刚果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请求方应当根据被请求方的要求,向被请求方通报协助请求所涉及的刑事诉讼的结果。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