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三百六十六条 分则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五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