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分则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六十三条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