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九十四条 分则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四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三条 目录 第二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