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四十条 分则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四十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