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三十八条 分则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