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一十七条 分则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