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二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二百零六条 分则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五条 目录 第二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