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十五条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