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一百三十八条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