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总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二、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