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一百零八条 总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7、 第一百零七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