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分支机构登记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一) 第五章 分支机构登记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第二十七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