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变更登记的,应予当场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变更登记的,应予当场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