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