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