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合伙企业登记收费项目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企业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