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八十四条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八十四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