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七十六条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