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