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六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六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十六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