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