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二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撤销,依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