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