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依法获得的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的合法收入,可以依法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