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1999年)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199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台湾同胞投资,应当与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的要求,比照适用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