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9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依法获得的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