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